第十六条

有效

铁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遵守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要求铁路建设工程执行相关地方标准的,可以将地方标准纳入招投标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