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铁路建设安全第十四条有效国家铁路开展选线设计时,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广泛征求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社会公众意见,结合现有城市规划布局、综合交通规划、旅客便捷度等因素,对铁路选线设计提出完善建议。铁路客运车站应当与城市公共交通、道路客运等交通方式相衔接,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的客运枢纽换乘中心。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