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铁路安全职责第十条有效铁路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车站和列车内的治安秩序,并与地方公安机关共同负责维护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