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为婴幼儿家庭开展预防接种、疾病防控等服务,提供膳食营养、生长发育等健康指导。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