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第四章 技术权益第三十四条有效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分配机制,利用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方式激励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3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