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自治区应当建立健全以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构建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开展多层次差别化评价,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