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二十二条有效自治区应当建立健全以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构建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开展多层次差别化评价,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3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