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十六条有效支持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能力,鼓励企业通过购买科技成果、技术入股和联合转化等方式,承接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科技成果并实施转化。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3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