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促进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条例/第五章 新型城镇化第二十五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革命老区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推进产城融合,提升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城市建设国家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