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警务辅助人员协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和配合。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行为的后果由使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安机关承担。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