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二章 职责、权利和义务第九条有效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或者带领下依法协助开展工作,不得单独执法或者以个人名义执法。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