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警务辅助人员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规范管理、明晰权责、严格监督、强化保障。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