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五章 职业保障第三十七条有效警务辅助人员有权依法参加工会组织,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保障落实警务辅助人员作为工会会员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