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五章 职业保障第三十六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缴存住房公积金。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岗位需要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安机关应当定期组织警务辅助人员参加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