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四章 管理和监督第三十条有效警务辅助人员协助人民警察开展与执法有关的辅助性工作时,应当佩戴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存贮备查和执法公示。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