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四章 管理和监督第二十六条有效对工作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特别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