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三章 招聘第二十一条有效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上岗前,公安机关应当参照人民警察宣誓规定组织其宣誓。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