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目录,促进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推广、示范和应用。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用政府首购、订购以及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