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第三章 成果转化第二十二条有效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组织设立技术转移部门,鼓励引入技术经理人参与发明披露、价值评估、专利申请与维护、技术推广、对接谈判等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