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二十七条有效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道路交通、降雪量等情况,组织制定融雪剂使用标准和方案,规范融雪剂的使用管理,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的融雪产品。在保障道路交通通行的条件下,除雪铲冰作业应当以减少路面积雪量及融雪剂施洒(撒)量为原则,以机械及人工除雪为主、融雪剂融雪为辅,严格控制融雪剂使用量,减少融雪剂对水环境的影响。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