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条例/第三章 网格共治和服务第二十三条有效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网格员等提出服务需求。对网格化服务中心提交的服务需求,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办理结果应当上传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并反馈提出需求的单位和个人。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