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开展便民、惠民等志愿服务。

鼓励网格内物业服务公司参与所属网格管理服务工作,支持物业服务人员担任兼任网格员,协助做好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

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