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条例/第二章 网格和网格员第十五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网格员从事下列工作:(一)超出网格管理服务事项清单的事项;(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实施的事项;(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