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分期建设的建设项目,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分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分期建设的住宅项目,应当合理划分建设时序,优先安排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需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