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建筑外立面的施工应当采用安全、耐久、绿色的外装材料,并采取抗震、防脱落的技术措施和施工工艺。鼓励采用安全、环保、节能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建筑外立面施工。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