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第三章 既有建筑外立面管理第十四条有效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建筑和立交桥、人行天桥的外立面,鼓励因地制宜实施屋顶绿化、桥体绿化、架空层绿化、墙(面)体绿化等形式的立体景观绿化,提升城市景观风貌。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