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9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