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第四十三条有效省人民政府科学编制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加快推动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