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二章 申报与批准第十四条有效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建筑式样、空间格局和街区景观能够较完整地体现本市某一历史时期地域风貌或者时代特色的街区,可以确定为本市历史街区。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7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