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政府门户网站、信用网站和政务服务网站公示信用主体作出的信用承诺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