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第六章 科技金融第六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建立科技贷款风险财政有限补偿制度以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等方式,充分发挥现有政策性担保资金的作用,扶持担保机构为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担保。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