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第三章 成果转化第二十二条有效政府设立的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机构应当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流程,加强科技成果转化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