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第二章 研究开发第十九条有效完善科技攻关项目的组织、形成机制和管理方式,推行“揭榜挂帅”、“后补助”等模式,以产业发展和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机构以及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攻关,引导合作各方依法约定权利和义务。对于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通过下达指令性任务等方式,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