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专利条例/第四章 专利保护第二十五条有效专利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专利保护和维权援助制度,为专利权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求助渠道,并发挥行业协会、专利服务机构的作用,指导专利维权援助机构开展相关活动。鼓励和扶持建立民间专利权维权组织,形成专业性和区域性民间专利权维权体系。鼓励专利服务机构无偿提供专利权维权援助。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