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专利条例/第四章 专利保护第二十一条有效专利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对假冒专利行为的举报制度,经查实确有假冒专利行为的,对举报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