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城市功能和路网布局,推广智能交通管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规划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和慢行交通系统,可以采取错峰上下班、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方式,倡导绿色、低碳出行。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