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已修改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出具虚假数据的,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处以检测费5至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建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