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本省财政资金保障运行的政务部门为依法履行职责,可以申请采购非公共数据。

省和设区的市级政务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本级政务部门非公共数据的采购。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