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省和设区的市级政务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多元化数据合作交流机制。

鼓励行业协会建立行业数据合作交流机制,推进行业数据汇聚、整合、共享。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