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四章 处理第三十八条已修改对审查建议人提出的审查建议,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应当在审查终结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查结论反馈审查建议人,并可以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