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二章 创造与运用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产学研服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新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