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构建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相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全社会保护和促进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行业协会、商会等应当推进行业自律,引导会员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意识,抵制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新闻媒体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的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