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二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在技术类和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中,对技术事实专业问题协助进行调查、分析、判断,为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提供专业支持。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