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社会信用条例/第五章 环境建设第三十一条有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提高守法履约的意识和水平,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事、信守承诺,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审判机关应当定期发布失信典型案例,依法披露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检察机关应当依法通过公益诉讼等方式,加强对重点领域违法失信行为的法律监督。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3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