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在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应当依法履行承诺或者约定,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

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