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三章 人才支撑第三十条有效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激发人才要素活力,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措施,大力培育造就本土人才,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鼓励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为农业农村人才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