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人拒不撤出物业服务区域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八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