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人未如实公示、更新相关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