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作出处罚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出处罚规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现违反本条例的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改正,同时告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八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