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