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消防管理、事故救援的有关规定,配置消防、防爆、防毒、报警、救援、疏散照明、逃生、防护监视、生命急救等器材和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更新,保证其正常使用。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